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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玉琴, 台北市。 5,617 個讚 · 2,316 人正在談論這個。吳玉琴第九、十屆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為社會福利(老人福利、長期照護)專業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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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卡!安心就業計畫 完整質詢影片 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2445… 更多 今年COVID-19疫情進入社區後,社會進入三級警戒,各產業遭受影響。尤其以信任關係為基礎的長照產業也不能免除衝擊;其中從事居家服務的照顧服務員,為受影響最深勞工之一。因此,自五月起,我責令同仁協助從事居家服務的照顧服務員與機構,若受疫情影響而影響收入,儘快提出減班休息通報,以利申請安心就業計畫的補助。 在一整套的勞工紓困方案中,安心就業計畫即針對參加就業保險之勞工所設計。
其要件為:自109年1月15日起,計畫實施期間,勞雇雙方協商減班休息實施期間為30日以上,經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列冊通報之勞工。並屬按月計酬全時勞工或與雇主約定正常工作日數及時間之部分工時勞工皆適用。逾65歲經其雇主投保職業災害保險者也適用。 協議薪資最低以勞動部公告之每月基本工資數額核算,依薪資差額發給津貼:7000元以下按月給3500元、7001-14000元按月給7000元、14001元以上按月給11000元。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及非屬按月計酬全時勞工,不限於每月基本工資數額。 在這樣的條件之下,從事居家服務的照顧服務員應該很容易符合條件,並順利取得補助。但是,事實不然,每一個申請案,都同時折磨機構、勞動者、地方政府、與分署。每一個縣市認定方式都不同,以致到今日,還有地方政府因為機構的申訴案向勞動部申請函釋。
整體來說,這是一個很優惠的紓困措施,但是太複雜,不好申請。 因此,我借10月13日質詢的機會把申請上的問題在一次反應給勞動部許部長知道,以更有效的督促同仁把事情做好。 具體而言,質詢中我針對安心就業計畫執行上提出四點訴求,包括: 一、加強輔導:協調地方政府、發展署分署,提供通報、申請的輔導。
二、允許其他佐證方式:允許非月薪制、工時不固定之勞工,以薪資報表作為減班休息的參照依據。
三、專案審查:協調地方政府、發展署分署對特殊通報樣態作專案審查。
四、接受救濟:通報、申請作業,允許通報、或申請人提出救濟。
以期待這項好的政策能公平的優惠於每一位適用的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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