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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 台北市。 14,710 個讚 · 149 人正在談論這個 · 503 個打卡次。本署為我國關務政策規劃、推動、督導及關務法規擬訂之機關,隸屬財政部,掌理關稅稽徵、查緝走私、保稅、貿易統計及接受其他機關委託代徵稅費、執行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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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規定代號「608」內容已公告修正,海關籲請進口業者配合辦理📢📢… 更多   關務署表示,輸入規定代號「608」為海關協助交通部於邊境管制非左駕起重機車及其他自力推動機械進口之措施,該輸入規定已公告自本(106)年10月16日起修正為「(一)駕駛盤限為左方者;但總重逾150公噸、寬度逾3.5公尺或高度逾5.6公尺者,不在此限。(二)進口符合上述但書規定者,應於進口報單註明『進口後不得請領牌照及臨時通行證,亦不得行駛於道路』字樣。」進口業者或受委託之報關業者,請於進口報單詳實申報駕駛盤位置(左側或非左側)、總重、寬度及高度,以加速通關。
  關務署進一步說明,起重機車或其他自力推動機械之總重、寬度或高度如超過前述輸入規定「608」規範,依交通主管機關法令規定不得行駛於道路,爰不受左駕之限制,但進口通關時應於報單註明「進口後不得請領牌照及臨時通行證,亦不得行駛於道路」,籲請相關業者配合辦理。
https://web.customs.gov.tw/News_Content.aspx?n=F55943A3BAA86A6A&sms=1095B63D0846032B&s=9746029C97576DEA
#起重機車、#自力推動機械、#608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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