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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 新北市。 11,421 個讚 · 61 人正在談論這個。租稅收入是政府施政經費重要財源,有足夠財源,各項建設及社會服務才得以順利推動,本分局本諸「專業」、「服務」、「同理心」之服務理念,積極推動各項為民服務措施。Designed by 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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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點點名 🍁🍁保險業務員受領業務津貼及獎金之相關課稅規定🍁🍁
… 更多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自97年7月1日起,保險業務員與保險公司不具僱傭關係,由業務員獨立招攬業務並自負盈虧,公司亦未提供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退休金等員工權益保障者,其依招攬業績計算自保險公司領取之佣金收入,得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2類執行業務所得之規定,減除必要費用後餘額為所得額。但保險公司業務人員若與保險公司具僱傭關係,其報酬雖係依其招攬保險的業績計算業務津貼及獎金,該報酬仍屬其在職務上或工作上提供勞務所取得的薪資所得。 該分局特別提醒適用執行業務所得課稅之保險業務員,收支帳簿憑證應依財政部發布之「執行業務者帳簿憑證設置取得保管辦法」規定,設帳記載,並取得確實憑證,於各該年度辦理所得稅申報時,檢附收入明細表及損益表供稽徵機關審查;保險業務員如未依法辦理結算申報,或未依法設帳記載及保存憑證,或未能提供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者,可依財政部核定一般經紀人之費用率計算其必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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