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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溫玉霞。 5,549 個讚 · 1,464 人正在談論這個。發揚台商皮箱精神 攜手開創台灣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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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有罪、殺人有罪,但吸毒後殺人變成無罪?!】
  
近日街談巷議最憤憤不平的是殘忍弒母37刀、甚至斷頭棄置中庭的逆子,竟然在二審從無期徒刑改判無罪!!
  
民眾不解,為什麼吸毒有罪、殺人有罪,但吸毒後殺人變成無罪?難道是數學的負負得正嗎?實在離譜至極、人神共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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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井小民沒有法官精闢的法律見解,但真的無法接受法官認定因吸毒而「無辨識能力」,就可以無罪!《刑法》第19條第1項規定,因精神障礙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不罰」,但法官如何判定兇手在行兇過程已完完全全喪失辨識能力?且依據該條第2、第3項不是沒有量刑的空間,二審法官的裁定真的符合法意與立法的原旨嗎?
  
最近不少殺人案都以思覺失調或精神障礙為由成為未判極刑、或改判無期徒刑,例如,今年4月小燈泡案一樣定調為吸毒過量幻想殺人,處王景玉無期徒刑定讞;另前年台中患有思覺失調男子殺死牙醫師案,一、二審也均判無期徒刑,今年4月被高院認為判決理由不能說服大眾而將全案發回更審。另一社會議論的案例---鐵路警察李承翰殉職案一審判決,兇嫌也依罹患思覺失調症判無罪,為此李父抑鬱而終。
  
7月間臨時會,執政黨強力通過「國民法官法」以示司法改革,但接連發生以思覺失調判決無期或無罪的案例,已令全民對台灣司法的信任度跌落谷底,亦擔心未來是否產生更多以精神疾病就可逃脫法律制裁的藉口。
  
玉霞了解市井小民的不滿與恐懼,下會期將對《刑法》第19條提出修正,明確規定,隨機殺人者或殺害執勤公務者,不適用思覺失調的免刑或減刑之規定。
  
失落已久的司法正義,讓我們一起努力找回來!  
  
  
#司法正義
#刑法第19條
#立法院 #溫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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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lan Huang
    社會的聲音
    每個家庭的聲音...

    真需要改革改革
    溫委員 費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