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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 台北市。 14,710 個讚 · 149 人正在談論這個 · 503 個打卡次。本署為我國關務政策規劃、推動、督導及關務法規擬訂之機關,隸屬財政部,掌理關稅稽徵、查緝走私、保稅、貿易統計及接受其他機關委託代徵稅費、執行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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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基隆關呼籲業者,報運貨物進出口如發現任何可疑情事,應立即舉發,以保障自身權益。 日前基隆關與保三總隊刑警大隊,會同查獲進口牛仔褲童裝內夾藏市值超過億元之K他命130公斤,該關特別提醒相關業者,如發現來貨可疑,在報關前即應先予釐清,以免遭受處罰,影響權益。
http://web.customs.gov.tw/ct.asp?xItem=80202&ctNode=1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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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 財政部關務署

該關說明,依據關稅法第17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或貨物輸出人於貨物放行前因申報錯誤申請更正報單,如其錯誤事項涉及違反該法或海關緝私條例規定,而其申請更正時尚未經海關核定為應驗貨物、發現不符或接獲走私密報者,或於貨物放行後因申報錯誤申請更正報單,尚未經海關發現不符、接獲走私密報或通知事後稽核者,皆免依關稅法或海關緝私條例規定處罰。另海關緝私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17條亦規定,如於海關或其他協助查緝機關接獲檢舉或進行調查前,因違法行為人主動陳報或提供違法事證,並因而查獲或確定違法行為者,則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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