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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 台北市。 14,710 個讚 · 149 人正在談論這個 · 503 個打卡次。本署為我國關務政策規劃、推動、督導及關務法規擬訂之機關,隸屬財政部,掌理關稅稽徵、查緝走私、保稅、貿易統計及接受其他機關委託代徵稅費、執行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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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降低運輸成本,海關呼籲符合自備封條資格條件業者申請使用   關務署表示「業者使用自備封條許可及管理辦法」依關稅法第28條之1規定,放寬自備封條使用範圍,增加經海關登記內陸貨櫃集散站業者進儲或轉運出站海運轉口貨櫃,及經海關核准運貨工具如保稅卡車納入得加封自備封條,並於106年6月14日以台財關字第1061012039號令修正發布實施。… 更多
  海關針對海運運輸業、承攬業、機場管制區外航空貨物集散站及經海關核准實施自主管理物流中心業者,於上開辦法訂有申請資格條件、業者可申請自備封條種類、驗證基準及使用範圍等事項,海關鼓勵符合資格業者申請自備封條,有興趣者可至關務署網站「自備封條專區」(http://web.customs.gov.tw/lp.asp?CtNode=15475&CtUnit=2111&BaseDSD=7)有詳細資料可供查詢。
http://web.customs.gov.tw/ct.asp?xItem=80089&ctNode=4298
超連結 WEB.CUSTOMS.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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