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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士葆。 168,647 個讚 · 8,609 人正在談論這個。立法委員賴士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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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大陸和馬來西亞視為詐騙集團的20名台灣人,在極力爭取到管轄權之後,因為沒有證據無從偵辦,於是全放了,法界人士認為沒有程序正義也沒有司法正義,在國際上都在注目肯亞事件之際,從馬國回來這些人這樣的處理方式,我們好像演一場鬧劇,台灣的民主形象受到傷害,我已著手修法,法律面其實單純,但是要規範這些嫌犯在第三國犯罪,牽涉政治和法律的元素,前法官暨立委謝啓大這篇文章寫得最貼切,值得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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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啟大:別鬧了 我國如何審判這些詐欺犯啊? | 評論 | 聯合新聞網

「肯亞案」在台灣吵得沸沸揚揚。對於這些被肯亞逮捕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疑似詐欺嫌疑犯,依照國籍原則,我國固然有審判權。但是中國大陸是犯罪結果地,基於屬地原則也可以主張有審判權。另外,為調查犯罪證據的便利性,也要考慮被害人所在地與證據所在地。
留言
  • 阮慕玲
    身為台灣國民,台灣政府用這種方式處理詐騙行為,感到無比的羞恥!!!在國際眾目睽睽之下台灣政府境然把詐騙人員放掉,軟弱到這… 更多種地步,對台灣真是感到無比的灰心失望,雖然中國將台籍歹徒帶回中國被認為不對,本人強力支持中國,就是請中國把詐騙歹徒運回中國,並給予最嚴厲的判刑,因為我們在台灣也受到其害!我們的政府變成軟腳蝦,政府,在野黨各級人員包括馬總統ㄧ句譴責詐騙是錯誤行為的話都沒說,對錯都沒了!!!很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