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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 台北市。 14,710 個讚 · 149 人正在談論這個 · 503 個打卡次。本署為我國關務政策規劃、推動、督導及關務法規擬訂之機關,隸屬財政部,掌理關稅稽徵、查緝走私、保稅、貿易統計及接受其他機關委託代徵稅費、執行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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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與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共同查獲旅客攜帶超額新臺幣出境 臺北關表示,本(106)年4月12日5時50分許,本國籍林姓及張姓旅客欲搭乘中華航空公司第CI-601次班機出境至香港,於通過出境安檢金屬探測門時,航警局安檢人員發現2人身上疑似綁有可疑物品,即通報該關稽查組,經關員檢查結果,於該兩名旅客之腹部及大腿查獲綑綁藏匿新臺幣面額伍佰元鈔幣總計350萬元。洗錢防制法部分修正條文將於本年6月28日正式施行,屆時類似前述携帶超額新臺幣而未申報,經查獲之案件,涉案新臺幣將遭沒入處分。
http://web.customs.gov.tw/ct.asp?xItem=79295&ctNode=4298
超連結 WEB.CUSTOMS.GOV.TW

新聞稿 - 財政部關務署

臺北關指出,前述兩名旅客稱查獲之新臺幣為赴香港換匯之用,為逃避查緝才以綑綁身體方式匿藏闖關出境。依據中央銀行法第18條之1及中央銀行103年10月30日台央發字第1030046113號公告:「攜帶或寄送國幣出入境之限額由本行定之。攜帶或寄送國幣出入境超過本行依前項規定所定限額者,其超過部分,應予退運。」 「旅客攜帶新臺幣出入國境之限額各為每次十萬元。」該兩名旅客所攜帶超額新臺幣,依前開規定予以退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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