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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 台北市。 14,710 個讚 · 149 人正在談論這個 · 503 個打卡次。本署為我國關務政策規劃、推動、督導及關務法規擬訂之機關,隸屬財政部,掌理關稅稽徵、查緝走私、保稅、貿易統計及接受其他機關委託代徵稅費、執行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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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貨物涉及輸出入規定,不得以簡易申報單辦理通關 關務署表示,進口快遞貨物如食品、藥品等涉及輸出入規定,應以正式報單向海關申報。近來發現常有民眾將此類貨物以快遞簡易申報單報運進口,導致延誤通關,甚至無法提領,造成進口人損失。據統計,106年第1季海關查獲不得以簡易申報通關之空運快遞貨物高達1,950筆,凸顯民眾普遍不清楚自國外網購貨物相關規定。
http://web.customs.gov.tw/ct.asp?xItem=79265&ctNode=13218
超連結 WEB.CUSTOMS.GOV.TW

新聞稿 - 財政部關務署

  關務署說明,依據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12條規定,凡涉及輸出入規定貨物不得以簡易申報單辦理通關。常見相關貨品諸如食品、藥品、通訊產品、農漁畜產品、醫療器材、動植物產品等,皆不得採取簡易申報通關,違者海關將依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26條轉關稅法第87條規定,對快遞業者予以警告或處6,000元罰鍰,最重還可停止其6個月快遞通關業務;進口人亦因須另補具相關報關文件改以一般報單申報通關,致無法立即提領貨品,甚至被要求退運、聲明放棄或遭受裁罰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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