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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左營稽徵所, 高雄市。 743 個讚 · 3 人正在談論這個 · 423 個打卡次。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左營稽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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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申報期限
王小姐來電詢問,房地合一申報期限是依所有權移轉登記日,還是同特銷稅是依契約訂定日之次日30日內要完成申報?
左營稽徵所表示:個人自105年1月1日起出售103年1月2日(含)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或於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地,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5規定,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自行填具房地合一申報書,並檢附契約書及其他有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申報。
另特別提醒:房地合一申報期限之計算,是以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為限,與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是依「銷售契約訂定日期」不同,民眾在填寫房地合一申報書時應多加注意,以免申報錯誤,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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