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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宣布自11月2日至11月15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並調整相關規定,請民眾持續配合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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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編編報報 ⏲發文時間:2021.10.28<br> ❗指揮中心宣布自11月2日至11月15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並調整相關規定,請民眾持續配合防疫措施❗<br> ⭐記者會影片:https://youtu.be/eoUhDnwOcGo<br> ⭐記者會影片-即時字幕:https://youtu.be/NVeYZ_i6RIE<br> ⭐《客家電視台》客語口譯直播:https://youtu.be/tJDAXqIekhU<br> ⭐衛生福利部… 更多 LINE@:https://lin.ee/24imWWE<br> ⭐衛生福利部 Twitter:https://twitter.com/MOHW_Taiwan<br>  <br> ✏考量國內疫情目前已趨緩並且穩定控制,經與相關單位溝通討論及評估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8)日宣布,自今(2021)年11月2日至11月15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調整相關措施及規定如下:<br>  <br> 一、二級警戒措施: 1.外出全程佩戴口罩,除例外情形(如下列),得免戴口罩:<br> (1).於室內外從事運動、唱歌時。<br> (2).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br> (3).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br> (4).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br> (5).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br> 上述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2.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3.取消以下限制:<br> (1).集會活動人數上限。…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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