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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台北市。 18,166 個讚 · 63 人正在談論這個 · 1,039 個打卡次。提供傳播通訊相關之生活知識、最新法令、各項消費者權利保護事務、最新活動消息或重要統計數據等。 如需陳情請至本會意見信箱: https://cabletvweb.ncc.gov.tw/POP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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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B購買後,記得要先註冊喔!… 更多 小編與粉絲分享一個好消息!NCC已於104年9月3日預告個人指位無線電示標(以下簡稱PLB)之管理將由須申請電臺執照,修正為免設置許可;9月9日並通過個人指位無線電示標技術規範。換言之,未來PLB免設置許可之政策發布後,大家只要購買經型式認證之PLB,並向任務管制中心(以下簡稱TAMCC)完成相關資料登錄後,即可直接使用,無需再申請執照,當然這部分也適用外國友人。如果外國朋友不想在臺灣購買PLB,而想要自行攜入,只要在我國核發之簽證有效期內,就可以攜帶經註冊的PLB入境。要是攜入的PLB未曾向其他國家的任務管制中心註冊,還是記得要先註冊,才能保障自身權益喔。 相關修正法規草案訊息連結如下,提供參考: http://www.ncc.gov.tw/chinese/news_detail.aspx?type=&site_content_sn=181&is_history=0&pages=0&sn_f=3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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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_預告修正「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之項目」、「電臺免設置許可之項目」及「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草案

主旨:預告修正「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之項目」、「電臺免設置許可之項目」及「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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