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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編編報報 ⏲發文時間:2020.08.19
❗補發受檢疫未滿 1 日之防疫補償 ,10 月底前陸續入帳❗
>>https://www.mohw.gov.tw/cp-4628-55291-1.html
 
✏民眾受居家或集中檢疫措施如有執行未滿 1 日未受補償之情形,並符合補償辦法請領資格,自 109 年 8 月 17 日起補發受檢疫未滿 1 日之防疫補償,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預計於 10 月底前完成補發 1… 更多 日防疫補償 1,000 元。
 
一、補發對象及注意事項:
 
1. 符合資格對象:
 
✏自即日起,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將依受檢疫者實際檢疫日數(包含檢疫未滿 1 日)發給防疫補償。例如「國人」或「持居留證者」於 109 年 7 月 1 日下午 2 時入境,至 7 月 15 日 24 時檢疫期滿,共受檢疫措施 14 日又 10 小時,故防疫補償期間改計為 15 日,而給予 15 日防疫補償。但接受檢疫期間民眾如已支領薪資(如雇主依法應給薪的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則仍需扣除支領薪資之日數。
 
✏另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之立法意旨,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其人身自由雖未受到限制,但實質亦受影響,考量一致性並符合立法意旨,一併依規定補發1日防疫補償。
 
2. 不符資格對象
 
✏如民眾先前為「湖北返國回溯專案」、「歐洲、土耳其、埃及、杜拜(皆含轉機)返國回溯專案」、「自美國、東亞、加拿大返國有症狀回溯專案」及居家隔離對象,防疫補償期間為自特定日、補開通知單日或「告知」應受隔離之日起算,並沒有檢疫期間或隔離期間有未滿 1…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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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陶建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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