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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當鄭捷第三 警局前下跪道歉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32歲男子和軒宇日前在與10多名女網友聊天時,竟自稱想當「鄭捷第三」,還說「一刀一刀割下那女生的肉,好爽」,並說自己「每天都跟蹤小六女生回家」,打算在跨年夜犯案,女網友心生畏懼,將對話公佈,警方昨天中午在新北市中和區網咖查獲和男,將他帶回偵辦。他接受警詢結束後,在分局外遇到媒體,先說犯案動機是因為「鄭捷沒有受到法律制裁」,但鄭捷不但被逮,還被判決4個死刑及141年有期徒刑,和男說詞讓在場媒體不知所云,而和男說到激動處,三度下跪說「自己做了不好示範」,並指出不希望再有網友效仿鄭捷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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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美
道歉無用,犯什麼罪合該受什麼罰,理所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