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關務署, 台北市。 14,710 個讚 · 149 人正在談論這個 · 503 個打卡次。本署為我國關務政策規劃、推動、督導及關務法規擬訂之機關,隸屬財政部,掌理關稅稽徵、查緝走私、保稅、貿易統計及接受其他機關委託代徵稅費、執行管制。
貼文
依據貿易法及貿易法施行細則規定,推貿費應自海關填發繳納證之日起14日內繳納,逾期未繳者,貿易局得暫停其輸出入貨品。貿易局對逾期未繳納推貿費者,皆於每季彙整寄發催繳函併附繳納證,促請其儘速繳納,經催繳後,逾期仍未繳費者,即送關務署執行輸出貨品管控。個人部分比照廠商滯欠推貿費之處分方式,於欠費人申報出口報單時,收單但不予放行,暫停其貨品出口。
超連結 WEB.CUSTOMS.GOV.TW

新聞稿 - 財政部關務署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