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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江永昌, 新北市。 16,048 個讚 · 1,133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江永昌,新北市中和區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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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清0206臺指選擇權爭議 落實金融正義】 歷經二年半,受害人求救不成,投訴無門!
民國107年2月6日發生臺指選擇權重大事件,當天選擇權商品市場價格在幾分鐘內被拉到比前一天收盤價上漲1萬倍,價格明顯巨幅異常,然而金管會、期交所當下卻毫無作為,許多交易人竟被期貨商強制平倉,並且訴追欠款,導致受害交易人不僅賠光了畢生積蓄,有些人更積欠鉅額債務,一輩子也無法清償! 為了釐清相關爭議,永昌與立法委員 陳椒華… 更多一同召開記者會及公聽會,為0206期貨選擇權受害者自救會發聲!
會議中提出三點如下: 一、期貨商違法不當,裁罰不成比例
金管會雖然指出期貨商有九大主要缺失,尤其重中之重是期貨商當日未進行高風險帳戶通知交易人之義務或是通知後未留給交易人合理補繳保證金時間即強制平倉,均已不當限制及侵犯交易人的權益,明顯違背公平,然而金管會裁處僅輕輕罰鍰共678萬元,與交易人損失金額高達40億元完全不成比例!
相關爭議至今懸而未決,金管會顯然未盡監督管理在先,又沒有承擔善後責任! 二、成交資料應公開透明
既然金管會及期交所敢於認定當天無人為操縱市場之虞,那為何遲遲不公開當日去識別化後的成交資料?包括期貨商交易細節及獲利數據,實在不應該據以「涉及隱私」、「影響投資人投資策略布局」等事由當作擋箭牌,唯有完整公佈才有可能釐清價格異常的真正原因,弭平交易人之疑慮,而不是以為期交所董事長下台這事件就能如此了結的! 三、建立完善市場機制
期貨商與其自營部門同時兼負穏定合理造市及操盤投機獲利兩種衝突角色,然而在當天價格異常下,呈現的就是造市功能失調,並且有操作者蓄意操弄市場價格,選擇權風險指標嚴重錯誤,期貨商未依照相關規定逐日計算保證金餘額,反而以極不合理的價格平倉,導致就連看對局勢的交易人都徹底慘賠,這絶非一般正常的交易情況!市價冲銷的巨大風險及瞬間巨大波動導致價格不公正,巨幅失衡是期貨商風險指標及市價沖銷所導致的骨牌效應!
雖然期交所已提出改善措施,包括「強化開戶徵信作業自律規範,落實KYC制度」、「強化保證金控管作業」、「精進期貨商代為沖銷作業」、「強化流動性提供,調整造市者遠月份契約之報價義務」、「強化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將臺指選擇權納入實施範圍」、「全程禁止使用漲跌停價」、「調高保證金」、「停用SPAN,終止保證金最佳化」,但也代表事發當時的確缺乏相對應措施! 因此,希望金管會與期交所能圓滿解決交易人受害所應得的平反,並持續推動相關規範,增加補償機制,參考各國法規研議建立熔斷機制,使我國期貨選擇權交易體制完善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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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瀚駿
    祖先戮力開墾、建設,我出生成長的地方~台灣!
    台灣~一個美麗的名字「寶島」!也是一個多災多難的地方,經過多… 更多國侵略佔據、威權政權統治,漸漸步入世界人類所追求的~民主
    中華民國臺灣完全民選民主,政黨政權政治輪替也三十餘年了!但居住在土地的人民完全民主?人民人權完全落實於民了嗎?
    答案是否定的!土地上仍存在且正在衍生發展極為不公平的事,政府還縱容繼續擴大、施行著……
    是何種因素繼續破壞我們追求「民主人權」真蒂初衷?
    是政治交換的利益分贓,是原本就屬於人民的土地利益太龐大!使得每個執政政黨捨不得放手返還給人民吧!
    臺灣早期的他國覬覦而致的戰亂,到現在各個執政政黨的貪婪,先祖那代是承受著戰亂苦,我們正也承受著因政權貪婪所致的政策錯誤苦!
    中華民國台灣人民民主了嗎?人權自主落實了嗎?
    中華民國於1960年12月12日成立國有財產局,該局成立前一紙行政命令收編清冊將原本開墾、購買居住房、地收編為該局管理成為國家財產,再將收編的土地租予土地原本所有人,這已是違憲的行為!
    開墾土地、房舍的建設都是我們祖先、前人用勞力、金錢合情合理合法所獲得的財產!
    但在「政府」一個時間點、一個政策、一紙命令違背憲法的,就將祖先前人披荊斬棘奮鬥努力的成果沒收了……
    中華民國民選民主三十餘年了,政黨也再次輪替,而原本就屬於我們自己的,何時屬於人民自己財產主權才會真正民主呢?
    是不是要我們將祖先前人開墾建設「奮鬥」精神,換化成對「政府」「憤鬥」行為才能保衛先人成果呢?
    若將如此我們必不退縮!
    只要能替人民百姓雪數代沉冤的政黨,將會成為人民的政黨,才能領馭中華民國成為真正屬於人民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