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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 台北市。 14,710 個讚 · 149 人正在談論這個 · 503 個打卡次。本署為我國關務政策規劃、推動、督導及關務法規擬訂之機關,隸屬財政部,掌理關稅稽徵、查緝走私、保稅、貿易統計及接受其他機關委託代徵稅費、執行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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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運輸工具負責人或運輸工具所屬運輸業者、承攬業者申報空運進口貨物艙單之申報時限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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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公告 - 財政部關務署

主旨:公告運輸工具負責人或運輸工具所屬運輸業者、承攬業者申報空運進口貨物艙單之申報時限事項。依據: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第71條第3項、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第18條第3項。公告事項:一、本署104年12月31日台關業字第1041029759號公告之部分申報事項,作以下修正。二、運輸工具負責人或運輸工具所屬運輸業者、承攬業者除依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規定時限申報外,自105年7月1日起至106年6月30日止之寬限期內,空運一般進口貨物艙單之申報截止時限為夜間(下午6時以後至翌日上午8時以前)或假日期間者,其申報截止時限得延長至飛機實際抵達本國機場後最近一次海關上班日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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