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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 台北市。 14,710 個讚 · 149 人正在談論這個 · 503 個打卡次。本署為我國關務政策規劃、推動、督導及關務法規擬訂之機關,隸屬財政部,掌理關稅稽徵、查緝走私、保稅、貿易統計及接受其他機關委託代徵稅費、執行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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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機場查獲中國大陸籍蔡姓旅客搭乘廈門航空公司班機,以手提行李方式攜帶象牙製品共4個(淨重596公克),企圖闖關走私出境。 貨物經鑑定屬亞洲象或非洲象之象牙,屬I級野生動物保育類產製品,該旅客將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海關爰將渠函送司法機關偵辦,案貨予以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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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 財政部關務署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第1項規定:「野生動物之活體及保育類野生動物之產製品,非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不得輸入或輸出」,且亞洲象或非洲象的產製品為瀕臨絕種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簡稱CITES)所規範,除輸出入需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准外,尚需輸出國政府CITES證,始准予輸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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