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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 台北市。 14,710 個讚 · 149 人正在談論這個 · 503 個打卡次。本署為我國關務政策規劃、推動、督導及關務法規擬訂之機關,隸屬財政部,掌理關稅稽徵、查緝走私、保稅、貿易統計及接受其他機關委託代徵稅費、執行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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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北關統計,104年違規攜帶外幣、人民幣及新臺幣案件,入境案件10件,總金額新臺幣(以下同)9,801,900元;出境案件90件,總金額258,485,390元。 旅客攜帶超額外幣、人民幣申報規定,已行之多年,惟每年仍發生多起未申報遭擋關沒入案件。該關籲請旅客務必向海關誠實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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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 財政部關務署

臺北關表示,入、出境旅客每人攜帶貨幣的規定如下:一、美金、日幣等外幣:超過等值美幣1萬元限額者,出入境時應向海關申報,未申報者,沒入超額部分。二、人民幣:超過2萬元限額者,入境旅客應向海關申報超額部分,並自行封存於海關,出境時攜出;出境旅客應申報超額部分,但不得攜出;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超額部分將被沒入。又人民幣入出境限額,單獨計算,不計入外幣額度內。三、新臺幣:超過10萬元限額者,出入境前先向中央銀行申請核准,持憑查驗放行;未經核准,不准攜出入超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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