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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玉玲, 台北市 (Taipei, Taiwan) 。 25,822 個讚 · 2,288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呂玉玲,傾聽您的聲音,關心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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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五一勞動節👷🏻👷🏻‍♀️
全國的勞工朋友們您辛苦了~
玉玲日前接獲陳情,有年輕求職者進入某大企業,卻被人力資源部要求先簽自願離職證明書,未來離職時,公司就不必負擔資遣費,這是非常不合理的,也是現行勞基法無法處罰的,勞方去申訴,勞工局請勞方舉證,但舉證十分困難,且就算舉證成功,最後也只是自願離職證明書失效,雇主也不會因此受罰。… 更多
因此玉玲提案修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不得以強暴、脅迫等方式要求勞工簽署自願離職證明書,違者最高可處150萬元罰鍰。
此外,呂玉玲也提案修正勞基法第19條,勞動契約終止時,勞工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雇主不得拒絕,包括勞工申請非自願離職證明,資方也不能拒絕,違者可處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希望藉由這兩項修法,能保障勞工獲取資遣費,提升勞動環境與勞工們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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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案雇主迫簽自願離職書 最高罰150萬 | 熱門話題 | 熱點 | 聯合財經網

國民黨立委呂玉玲接獲陳情指出,有年輕求職者進入某大企業,卻被人力資源部要求先簽自願離職證明書,未來離職時,公司就不必負擔資遣費,陳情人擔心工作不保只好同意,還有雇主威脅員工如果不簽,「就讓你在圈子裡混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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