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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 台北市。 14,710 個讚 · 149 人正在談論這個 · 503 個打卡次。本署為我國關務政策規劃、推動、督導及關務法規擬訂之機關,隸屬財政部,掌理關稅稽徵、查緝走私、保稅、貿易統計及接受其他機關委託代徵稅費、執行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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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向世界貿易組織遞交貿易便捷化協定議定書之接受書 打造貿易便捷的通關環境 世界貿易組織(WTO)於102年12月7日第九屆部長會議就貿易便捷化協定(TFA)達成協議後,復於103年11月27日通過「修訂馬拉喀什設立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將TFA正式納入WTO附錄一協定清單,並開放會員簽署。… 更多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經相關機關及海關共同檢視評估,一致認為TFA生效後,該協定第1條至第12條所列各項貿易便捷化措施,我國可完全遵守並執行。爰於103年6月向WTO秘書處提交通知,我國將TFA各項措施均列為A類措施清單。此外,104年5月已完成國內立法程序,馬總統續於7月20日簽署接受書,並交由我常駐WTO代表團遞交WTO秘書長。WTO秘書長嗣於9月3日正式通知所有會員,我國業於8月17日完成接受書之存放手續。該協定將於三分之二會員國完成批准程序後生效。 WTO推動TFA的目的,在於降低進出口貿易業者之交易成本。此外,依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研究,TFA之生效實施,可降低貿易成本約11至15%;另據中華經濟研究院報告顯示,該協定的效益不亞於市場開放調降關稅之效益,我國的化學及塑橡膠製品、機械、電機及電子產品、石油及煤產品、農業及其加工業、紡織及服務業等產業均可受惠,預估可使我國GDP增加38.58億美元,總產值增加55.59億美元,總出口及總進口分別增加32.26億美元及27.94億美元。 財政部關務署進一步指出,我國關務措施及法規業已躋身先進國家。本署曾應WTO之邀派員協助越南、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及坦尚尼亞等國執行貿易便捷化之協助評估,未來TFA一經生效後,海關除全力落實協定措施之全面執行外,亦將針對有需求之開發中及低度開發國家提供執行TFA所需之技術協助及能力建構,共同打造貿易便捷的通關環境,我國出口產業亦將因而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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