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左營稽徵所, 高雄市。 743 個讚 · 3 人正在談論這個 · 423 個打卡次。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左營稽徵所
貼文
103年的所得稅扣免繳憑單要填發給所得人嗎? 國稅局表示,財政部為提升稅務行政效率及節能減紙,推動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亦即自103年起,免扣繳憑單、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相關憑單符合下列一定條件者,所得給付單位得免填發予所得人,屆時所得人將不會再收到紙本憑單:
1.所得給付單位已於104年2月2日前向國稅局完成申報的憑單。
2.憑單所載的所得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所得人如為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執行業務、信託行為受託人及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時,仍應填發憑單予前開所得人。國稅局進一步說明,為兼顧仍有取得憑單需求者的權益,如所得人要求填發時,所得給付單位仍應將憑單填發予所得人,不得拒絕。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