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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 台北市。 14,710 個讚 · 149 人正在談論這個 · 503 個打卡次。本署為我國關務政策規劃、推動、督導及關務法規擬訂之機關,隸屬財政部,掌理關稅稽徵、查緝走私、保稅、貿易統計及接受其他機關委託代徵稅費、執行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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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受託攜帶大陸香菇入境後之轉售行為 恐違反海關緝私條例規定 海關職司邊境管制,向依「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及「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規定查核旅客行李,入境旅客於通關時,攜帶大陸乾香菇未逾限量者,依規定放行;超逾限量者,責由旅客存關退運。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大陸香菇現為不准輸入(MW0)之貨物,僅於旅客基於自用家用目的攜帶合於規定數量之大陸香菇入境者,方得適用前開「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4條附表及「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第26條附表之免稅規定。旅客受人委託攜帶大陸香菇,於通過管制線後旋即交由特定人收集之行為,顯非出於自用家用目的,係屬未申報且逃避管制之私運行為,應無前開規定之適用,旅客及收集者應分別適用海關緝私條例之處罰規定。… 更多 為保障國人健康、兼顧國內菇農及合法進口廠商之權益,並防杜不肖商人利用旅客以化整為零方式收購後混充韓國香菇轉售至市面之不法走私情事,海關除持續加強向旅客宣導及循現行之市面查緝機制查緝不法外,亦本於緝私職責,不定時派員於機場或港口等週遭鄰近區域加強查緝,如接獲通報或主動巡查發現收購大陸香菇情事,有正當理由認有變更用途、轉售圖利證據等違反海關緝私條例規定者,將分別對旅客及收集者依法裁處,如查有領隊、導遊委託同團旅客違法攜帶大陸香菇情事者,並於處分後將旅行社及領隊、導遊名單函送觀光局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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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東穎
    既然開了粉絲團,就多寫些活潑的文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