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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左營稽徵所, 高雄市。 743 個讚 · 3 人正在談論這個 · 423 個打卡次。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左營稽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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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姐詢問,公司經營網路購物,客戶於103年11月1日下單、次日11月2日完成匯款,公司於11月3日將貨物寄出,應於何時開立發票? 國稅局說明,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銷售貨物應於「發貨時」開立發票,但發貨前已收款者,應於「收款時」開立發票。客戶既於出貨前已先匯款,應於收款時(即103年11月2日)開立發票。國稅局並表示,網路購物不同於實體通路,除了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7天鑑賞期無條件退貨之特種買賣,且已於網路上明白揭示者,可以將發票於鑑賞期過後再行寄發外,發票應隨貨寄送給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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