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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再買賣黃牛車票了~~
尤其以非法程式網路大量訂票更是可惡......
分享 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
鐵路法修訂公布實施<br> 「淨網專案」續全面查緝臺、高鐵車票黃牛及非法網路訂票<br> 鐵路法修訂後於今(103)年6月18日經 總統令公布3日後實施,少數不肖分子以非法程式網路訂票,或加價販售車票牟利之行為,未來依新法之規定,將可提高對賣黃牛票之罰則,處以每張票價最高達10倍之罰緩,另以非法程式大量訂票者,最高可處新臺幣50萬元罰緩。… 更多<br> 自民國97年與臺灣鐵路管理局與鐵路警察局聯合成立淨網專案小組後,已歷5年,期間查獲移送相關案件計347件364人,已有效防制網路訂票黃牛集團之猖獗。尤其以今年2月偵破林○均等6人犯罪集團,查扣嫌犯使用之非法網路訂票程式,5月查獲韋○芬網路加價售黃牛票案,6月查獲劉○琳及蕭○月等2人,利用網路成立晚鳥票券交易平台及臉書粉絲團,刊登販賣高鐵車票訊息,按每張票價所載金額加價3%計收,以做為服務費之藉口變相加價,牟取不法利益。以上3件均依違反鐵路法、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嫌移送各地檢署偵辦,充分展現淨網專案小組打擊不法黃牛之決心。<br> 過去鐵路法第65條之規定為「購買車票加價出售圖利者,處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因罰則太輕,難以收嚇阻之效。現在新法公布實施,凡「購買車票加價出售或換取不正利益圖利者,按車票出售張數,處每張車票價格1到10倍罰鍰,加價出售訂票或取票憑證圖利者亦同。」,另「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電腦或相關設備而購買車票、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可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br> 鐵路警察局特別呼籲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切勿使用非法訂票程式進入臺鐵訂票系統,影響一般民眾訂票權益。民眾於訂票時亦不可使用虛擬身分證號,或已過世家人之身分證號進行訂票,以免觸法。同時民眾若在網路上或接獲線索,發現有不肖分子企圖加價販售臺、高鐵車票時,可立即向鐵路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提出檢舉,檢舉電子信箱為0501@webmail.rpb.gov.tw,檢舉電話02-2651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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