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信義稅務小精靈 - 信義國稅局, 台北市。 425 個讚 · 42 個打卡次。稅法新知報馬仔、節稅小撇步、周末稅務活動趣
貼文
小精靈帶你關心稅務新聞 問答/列報重購自用住宅 扣抵退稅有三要件 【經濟日報╱新北訊】 2014.10.07 02:53 am 汐止區洪小姐問:列報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之規定為何? 北區國稅局汐止稽徵所答覆:納稅義務人出售房屋所繳納該財產交易所得部分之綜合所得稅額如有重購房屋並符合以下條件者,得申請自其應納綜合所得稅額中扣抵或退還:1.出售與重購之房屋所有權人須為本人或配偶且為自用住宅。2.應於二年內完成出售及重購自用住宅房屋。3.重購房屋之價款超過出售房屋之價款。所稱「自用住宅房屋」,係指房屋所有權人或其配偶、受扶養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在出售前一年內沒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之房屋而言。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