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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 台北市。 260,928 個讚 · 11,594 人正在談論這個。立法委員柯建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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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達義的學運無罪免賠! 以民主國家角度來看,一國之國會運作可謂民主進步的原動力,其運作之良善更有賴社會大眾有利之監督,其立法權威還是源自於人民是否承認法律是否有規範的必要。 從太陽花學運中我們看到,服貿協定是一場攸關生死存亡的對抗,在立法院聯席委員會上,張慶忠委員以三十秒毀棄程序正義通過議案,僅管在野立委奮力阻擋,學生不再相信,一黨獨大的國會能夠替人民做好把關的工作,能夠為絕大多數的人民利益著想。唯有藉由公民抗命的行動,啟動一個反思程序,讓所有人去反思人民需要一昧地不問情由地遵守任何法律或法律程序?還是有機會去思考那些法律是否合於公義?… 更多 所以學生選擇強佔國會殿堂,號召民眾走上街頭,更提出沒有任何轉圜餘地的「先立法、再審查」訴求,引發其他人的關注和認同他們的公義訴求,企圖去爭取改變這些不公義的法律程序及內容。 學生此舉雖遭批判,但試想太陽花學運其目的不僅是要阻卻不合程序的行政協定產生效力,更是為了阻卻國家危機、阻卻憲政危機的保障行動,完全是出於公義,而非出於自利,極具高度的正當性;所展現的民主價值,更是符合大學的教學目標是要幫助學生去堅守民主社會的核心價值,不是那種不問法律內容就去遵守「有法必依」的低層次法治概念,而是法律須能實現公平、公義和人類尊嚴「以法達義」的高層次法治情操時,以破窗、損害公物之違法方式攻佔議場,表達反服貿協定之「象徵性言論」行為,已屬超法規的阻卻違法事由下,所採取侵害最小、最後手段的公民抗命行動。 因此,除非學生在抗議過程中,有故意侵害他人自由或身體,縱使對公物或公共法益有所侵害,刑事上根本不具有任何可苛責性,學生完全可以無罪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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