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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呱吉。 423,944 個讚 · 4,991 人正在談論這個。能夠60秒講完的,就不要講6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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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開唱這件也許有些影片裡無法說清楚的遺憾,在這裡寫個清楚。讓有疑慮的人安心,讓需要一個解釋的朋友釋懷。 【為何政府獨厚出日音樂,是不是私相授受的弊案呢?】 如果大港開唱是一個政府標案,也就是政府主辦一個活動、像是開一家公辦咖啡廳那樣。那這就是需要公開招標的標案,必須符合政府採購法的規定。 根據高雄法制局自己做出的詢答:「私人機構接受補助若達到政府採購法的比例,就要依採購法辦理。」而這裡所說的比例依照現行法律是50%。 大港多年來收到的補助都是30%或以下,所以這不是政府主導的標案。… 更多 這就像是有個青年想創業開間咖啡廳,申請青年創業補助款成功。咖啡廳經營順利,營運十年,每年都有依照合法程序得到政府各種稅制或資金上的優惠。同一時間也有很多咖啡廳或其他類型的青年創業獲得政府補助,你不能因為他經營成功就說它被政府所「獨厚」。 高雄市政府過去十年補助了幾百個音樂與藝文活動,大港只是其中一個「特別成功的」,並不是「獨厚」。難道要因為他特別成功、辦了十幾年屹立不搖而懲罰他嗎? 而市政府隨時也可以在駁二或高雄港任何一個地方主辦新的音樂祭,事實上他們也有這樣做,例如旗津的高雄春吶。只是同樣作為市議員,我不鼓勵臺北市或任何一個市政府主導藝文活動,因為公務員在文化上的專業未必及得上長期耕耘的民間團體。你可以從今年春吶的實際成果而發現這項事實。 事實上,政府每年都補助明華園、雲門舞集這類藝文團體一千到數千萬左右,持續十幾二十年。比大港開唱的時間還長,金額還多。但是你也不會批評政府「獨厚雲門舞集」,也不會認為政府應該擁有雲門舞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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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bby Kao
有些人活在環境沒有給予他們培養思辨能力機會的年代 剛好個性又不能突破思辨困局 我們算了
至於那些連身為人的同理心都沒有 只因為立場不同的人 我們唾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