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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孟楷, 台北市。 104,511 個讚 · 9,808 人正在談論這個。認真拚、用心做,我是洪孟楷! 新北市第一選區立法委員。 南加大公共政策、台大政治雙碩士。 十年中央地方政府歷練。 自我要求!在中央會監督、在地方能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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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毒駕零容忍 加重刑度185條-3修法提案說明】 立法院加開臨時會,感謝國民黨輪值召委 葉毓蘭 委員立刻排審酒駕加重刑度的相關修法,其中包括孟楷提出的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酒駕條文修正案以及酒駕「連帶責任條款」修正動議:重點包括1.酒駕的本刑加重2.致死或致重傷的處分加重3.再犯加重處分的年限認定加嚴從五年變成十年4. 連帶責任條款的訂定。更要求政府要展現「酒駕零容忍」的態度跟決心!… 更多 只是遺憾的是,今天出席審查會的各相關部會代表只是次長層級,法務部、司法院、交通部、內政部警政署都沒有任何一位首長出席,到底政府對酒駕、毒駕零容忍的態度在哪裡?又要再一次「今天公祭明天忘記」嗎?又要再一次加重酒駕修法打假球嗎?能不能趕快提出院版讓相關重懲酒駕修法早日通過! 今天我的提案內容是將酒駕/毒駕的處分,從現行最重處二年以下、得併科最重20萬罰金再修正盛處七年以下、得併科最重50萬罰金。且如果酒駕/毒駕致人於死者,將最重處十年以下修正為最重可處死刑;至重傷者,將最重可處七年以下修正為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此外,對於再犯便會加重處分的年限計算,則從五年改成十年,換句話說要避免僥倖心態,不讓酒駕再犯者認為距離最近一次被抓到已經超過五年時間,所以可以利用風險回歸到跟初犯一樣之下賭一把! 另外,我也特地透過修正動議再新增了所謂的「連帶責任條款」。就是對酒駕或是毒駕的同車人員新增「連坐法」處罰條款,將受到最重三年的有期徒刑處分,或得併科最高20萬元罰鍰。避免同車還不制止酒駕犯罪,釀成悲劇。 酒駕肇事造成的悲劇已經讓太多家庭破碎,但酒駕肇事卻一犯再犯令人深惡痛絕,不重罰酒駕累犯就會心存僥倖忘了教訓,希望政府真的要展現酒駕毒駕零容忍的決心,支持修法讓酒駕悲劇不要再上演! 新聞畫面摘至: #TVBS
控綠偷襲! 修憲委員會藍綠立委爆口角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1683382 #臨時會酒駕修法
#院版要求確認將於一月中出爐
#酒駕毒駕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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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啟臣
    向酒駕宣戰!拒當酒駕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