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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秉叡, 新北市。 108,542 個讚 · 3,304 人正在談論這個。顧臺灣,會做事! 繼續衝、繼續拼, 新莊持續向上!台灣繼續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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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而平等,繳稅更要平等】 憲法,明文規定人民的平等權,是受到保障的。任何不合法之事與憲法相互牴觸,都應該回到保護人民的基礎面上,重新思考調整。所以,所得報稅應該要扣除成本,不但是基本原則,更是基本權利。… 更多 薪資所得扣除額(目前為新台幣12.8萬元),本來是希望以簡單的政策,方便民眾在繁忙稅季中,以較輕鬆的方式解決報稅問題。但五百多萬的薪資所得者,如果都要事事保存單據,核實扣抵,反而折損了當初簡政便民的美意。不但民眾困擾,稽徵機關也無法消化如此龐大的業務。 便民的政策,不該限制人民的權利。有些人不想保留支出憑證,可以用標準扣除額來處理,但如果民眾可以證明,為了得到薪水,付出超過扣除額的成本,根據公平原則,應該准許可以舉證扣除才對。 昨天,大法官會議針對這個稅務問題做出新解,宣告過往薪資所得不能像執行業務所得一樣扣除支出的成本,違反了憲法對人民平等權的保障。大秉認為,基於對人權的保障,期許財政部能儘速提出修法,將民眾的平等權確切落實。 #大法官會議
#釋字第 745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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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遭宣告違憲 立委籲財部提修法 | 要聞 | 中央社即時新聞 CNA NEWS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劉冠廷台北8日電)民進黨立委吳秉叡今天表示,大法官會議宣告薪資所得不能像執行業務所得一樣扣除必要成本違憲,財政部應該提修法。國民黨立委曾銘宗也支持大法官的解釋。 | 要聞
留言
  • Ni Adia
    在終嘩冥鬼之下的~台灣!何時曾被平等!公平!正義!對待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