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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 新北市。 11,421 個讚 · 61 人正在談論這個。租稅收入是政府施政經費重要財源,有足夠財源,各項建設及社會服務才得以順利推動,本分局本諸「專業」、「服務」、「同理心」之服務理念,積極推動各項為民服務措施。Designed by 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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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停看聽
📢#新聞點點名 Q:板橋吳先生問:個人105年1月1日以後買賣自住房屋、土地,申請適用重購退(抵)稅優惠的條件為何? A: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新制下,個人買賣自住房屋、土地,已於自住房地辦竣戶籍登記,且自住房地出售的前1年內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無論是先買後賣,或是先賣後買,出售舊房地與重購新房地的時間(以完成移轉登記日為準)差距在2年以內,均可申請適用重購退稅優惠,但該重購的新房地於重購後5年內應供自住使用,不得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 🎯該分局同時籲請納稅義務人如果對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有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國稅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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