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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時報
文化的轉型正義-文化賦權
陳嘉霖(台聯文宣部主任、法學博士)
… 更多 台灣歷經長久的殖民統治,「解殖」與文化復興是當代台灣人的重大任務,「找回自己的文化」是轉型正義的核心之一。然而文化的抽象性與廣度,使得文化轉型正義變得難以評量,在過去數年來的本土化運動、文化復興運動,雖有不小成果,但仍可看到某些發展方向的錯誤:例如文化櫥窗化(博物館化),與生活脫節;或是從政治殖民轉為經濟殖民,文化商品化而失去真實性;更嚴重的現象是,許多文化復興工作仍落入「漢族中心主義」下的「異族的凝視」,使得文化舞台化、標籤化,只為取悅政客及觀光客,讓社區居民與自身文化產生異化與疏離,此等中國文化霸權的幽靈仍揮之不去,解殖之路就遙遙無期。
本文提出「文化賦權」概念作為文化轉型正義的核心,文化賦權是社區居民透過文化價值的內化,掌握文化的本質而實踐於日常生活當中,實踐的過程是自主性的。並且在文化本質的基礎上,社區居民理解個人實踐文化的責任,成為行動者,進而凝聚為社區文化復興的合作網絡,營造「真實的」社區文化。就實際操作面而言,本文認為應分為三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是表象上的文化回復,例如地名、路名或姓名的正名,或是表象上的文化特徵回復,例如建築形式與服飾等外觀。以地名而言,台灣的傳統地名述說著許多在地故事,尤其是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地名代表著族群的信仰、神話與歷史。在轉型正義的目標下,正名應是第一步,也是解殖的第一步。
第二個層次是社區居民形成文化復興的合作網絡,成為文化復興的主體。文化賦權著重實踐層面的意涵,並且是個人自覺的社會行動過程,這個社會行動也是具有公共性的集體行動。社區居民以自主性運用集體的力量,改變社會性與政策性環境的情境,並在社會行動的過程中逐漸形成合作與共善的社區網絡關係,如此方能成為文化轉型正義的主體,以對抗過去所遺留的中國文化霸權勢力。
第三個層次是社區居民重新內化在地文化的本質、價值,並實踐於日常生活之中。在目前許多社區文化營造方案中,「文化」缺乏日常生活實踐的場域,在地文化不僅與個人心靈疏離,亦與日常生活脫節。過去台灣的在地文化不僅消失在傳播媒體、教育系統,亦消失於日常生活之中,如此一來,台灣人的人格養成與內在道德秩序,缺乏在地文化的成分。文化的內在意涵必須從日常生活實踐中展現,沒有實踐,就沒有意義。並且文化實踐可以讓傳統文化發展出現代形式,方能避免傳統的複製及文化櫥窗化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唯有透過實踐,才能真正讓在地文化,內化為個人內在的心理秩序,形成人格特質的一部分,使個人成為真正的「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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