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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會 OCAC, 台北市。 101,914 個讚 · 5,706 人正在談論這個 · 1,412 個打卡次。僑胞是國家的資產及國力的延伸,是與我們流著相同的血液,有著同樣信念與夢想的家人。80多年前為了凝聚如此珍貴的情感並服務海內外的僑胞,僑務委員會誕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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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法修正條文放寬歸化國籍規定囉~
105年12月我國國籍法修正重點摘述如下:
一、對我國有殊勳者,或有助我國利益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無須喪失原有國籍。
二、外籍配偶申請歸化無須提憑生活保障無虞證明。
三、外籍配偶因家暴離婚或喪偶未再婚、扶養未成年子女者,申請歸化合法居留期間由5年降至3年。
四、外國人歸化國籍改採先許可再補提喪失原國籍證明。
五、撤銷歸化許可前,內政部將召開審查會,給當事人陳述意見機會,但經法院判決為虛偽結婚或收養而歸化者除外。
國籍法修正條文已登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ris.gov.tw),如有相關疑義,歡迎直接撥打內政部服務熱線;(+886)2-8195-8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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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盧世傑
    唉呀!不知道有沒有結婚超過15年 不須每年在台待183天以上 ,即可直接歸化台灣籍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