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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 新北市。 11,421 個讚 · 61 人正在談論這個。租稅收入是政府施政經費重要財源,有足夠財源,各項建設及社會服務才得以順利推動,本分局本諸「專業」、「服務」、「同理心」之服務理念,積極推動各項為民服務措施。Designed by 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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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停看聽
📢#新聞點點名 Q:板橋林先生詢問:我在105年10月15日出售父親生前留下來的房屋和土地,是否要適用房地合一新制規定?… 更多 A: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表示,個人在105年1月1日以後出售的房地,若在104年12月31日以前繼承取得者,為使改制前後已持有房地者權益不受影響,並考量繼承人取得房地的時點及原因並非其能控制,故仍適用舊制規定。若在105年1月1日以後繼承取得者,如該房地是被繼承人於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則應適用新制;若被繼承人於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者,原則上適用舊制規定,但若符合新制規定之自住房屋、土地,可以選擇用新制課稅規定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於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辦理申報納稅。 👉該分局同時籲請納稅義務人,如對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有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或至各地國稅局洽詢,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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