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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玉琴, 台北市。 5,617 個讚 · 2,316 人正在談論這個。吳玉琴第九、十屆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為社會福利(老人福利、長期照護)專業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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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福利法修法今天三讀通過,總共修正十六個條文。 主要有三部分:
1、放寬補助,鼓勵非法人機構參與長照2.0。
2、解決直系血親卑親屬因保護安置衍生的安置費用債務問題。
3、針對無扶養義務人或法定代理人的長輩,地方政府得結合民間團體關注其照顧品質;並提高未立案機構的監督強度。 三讀感言 根據現有老福法第四十一條,老人保護安置產生的費用,向其卑親屬的求償及強制執行,促發許多免除扶養義務之訴訟。… 更多 這次修法除將求償對象增列本人和配偶外;並要求地方主管機關於接到求償對象申請後,應邀集外部委員成立審查小組,就該費用的減輕或免除進行行政審查。避免行政事務變成法院負擔。但經法院判決免除扶養案件,也可以透過行政裁定方式溯及既往。 特別提出附帶決議,讓尚未移送行政執行的案件,皆有重新審查機會。也期待執行一年後,衛福部能針對各種樣態進行檢討並制定審查準則。 其次,為鼓勵小型老人福利機構參與提供長照2.0居家式及社區式照顧,我們在第三十六條特許其在辦理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或公告之項目或 基準者,政府可以給予補助。 本席比照長照服務法的規範,新增第四十條之一,授權主管機關得結合民間團體,協助沒有親屬的長輩,監督機構的服務品質。 這次老福法,我們先處理急迫議題,但面對超高齡社會的來到,以及長照服務法的競合,行政院應該盡速啟動更完整、更有前瞻性老人福利修法! http://yt1.piee.pw/SHLZ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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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5.12 老人福利法部分條文部分修正 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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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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