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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台北市。 34,873 個讚 · 305 人正在談論這個 · 2,708 個打卡次。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貼文
【運用相同概念創作 不會侵害著作權】 通訊軟體已經成為大家主要的溝通方式,
許多活潑生活化貼圖跟著非常受歡迎,
也是創作者揮灑創意的舞臺。 小編想以自己的愛犬作為貼圖創作主題,
但市面上已經有柴犬貼圖,
如果再以柴犬為主題創作,
是否會構成侵害著作權呢? 由於著作權的保護的是著作的表達,
而不是思想、概念。
「柴犬」是自然界之物,
因此只要不模仿別人的圖案,
任何人都可以柴犬為主題創作唷!
圖片
留言
  • Su Mang
    請問假如是用同一種方式去表達一件事情,例如都用割斷頭髮來表達同一種情緒,但畫面與風格都相差很大,是否構成抄襲或侵害著作權?即使在雙方都不知道對方創作,發表後才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