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民雄稽徵所。 1,561 個讚。用簡單的話 談複雜的稅 最新生活稅事 最快活動訊息
貼文
【#簡單談稅】#綜所稅
銷售持有期間兩年內、簽約日在104年12月31日以前,且在105年1月1日以後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的不動產,僅須申報房地合一,免申報特銷稅。
想了解更多?國稅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超連結 MONEY.UDN.COM

前年賣房去年移轉 免奢侈稅 | 稅務法規 | 理財 | 聯合財經網

去年起房地合一制上路,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同步停徵,國稅局提醒,若是銷售持有期間在兩年內、簽約日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且在2016年1月1日以後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的不動產,就不屬於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課稅範疇。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