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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玉琴, 台北市。 5,617 個讚 · 2,316 人正在談論這個。吳玉琴第九、十屆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為社會福利(老人福利、長期照護)專業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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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多監察院職權的法源有:《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1項規定,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憲法》第97條規定,監察院經各該委員會之審查及決議,得提出「糾正案」,移送行政院及其有關部會,促其注意改善。《憲法》第95條規定,監察院為行使監察權,得向行政院及其各部會,調閱其所發布之命令及各種有關文件。陽光四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政治獻金法》、《遊說法》)規定,監察院受理「公職人員財產」、「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政治獻金」以及「遊說」案件之申報(請)、調查及處罰事宜。 早在民國89年《監察院人權保障委員會設置辦法》便規定,監察院設置人權保障委員會。今年1月8日公布《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再次明定監察院應設置「國家人權委員會」處理促進及保障人權的相關事項。 本次會議是本屆本委員會第一次對監察院祕書長做質詢,我針對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籌辦進度向監察院秘書長請益。 另外針對糾正、糾舉、彈劾、調查權以外的「函請機關改善」處置,究竟是什麼?有什麼法律依據與效力?並向監察院秘書長請益。 http://yt1.piee.pw/PSL3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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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11 吳玉琴委員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

留言
  • 鄧如邑
    委員:
    監察院是該廢除的單位!官官相護!沒有確實為民把關,且裏面原住民籍的監委人數太多29位裏有4… 更多位,只要設及原保地問題都歸他們管,結果造成官官相護!
    請國會確實能做到挺人權!不幸出生在55個原鄉的閩南客家人沒有被平權對待!原民會於108年1月8日用威權軍事民國37年已經廢除的行政命令在掠奪閩南客家台灣人土地,給爬上台灣原住民封號的南島民族抽籤分贓土地!閩客台灣人沒有財產權!沒有參政權!現在連生存權都要被原民會剝奪搶劫!請委員救救不幸出生在原鄉的閩南客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