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著作權x原創我挺你。 48,375 個讚 · 30 人正在談論這個。主辦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http://www.tipo.gov.tw)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臉書(http://www.facebook.com/TIPO.gov.tw)
貼文
這些常見的卡通人物 其實都是受到著作權保護的!
而並非可以隨意生產或製作的喔! PS.這裡感覺是個拍照的好地方耶!!
分享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生產卡通布偶 要取得著作權人同意】 不論是夢幻、萌萌的Hello Kitty跟Mifffy,<br> 或是樂天的航海王魯夫,<br> 受大批粉絲喜愛! 這些卡通人物是屬於受著作權法保護的美術著作,<br> 所以如果要把這些卡通角色作成立體的公仔或布偶,<br> 都需要取得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或授權才可以利用喔!<br> ===========<br> 圖片來源:作者CHI-HUNG LIN 創用CC 2.0姓名標示方式分享<br> https://flic.kr/p/B1CMWF
留言
  • 林美美
    請問車體彩繪卡通人物可以嗎?有侵害著作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