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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玉琴, 台北市。 5,617 個讚 · 2,316 人正在談論這個。吳玉琴第九、十屆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為社會福利(老人福利、長期照護)專業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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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材的管理,從民國59年起就一直寄生在藥事法當中。但隨著醫事科技的快速進步,包括侵入式的骨釘骨板、心臟支架到生活使用的輪椅輔具等種類、品項,越來越複雜,已經走到非單獨立法不可的時候。 今天三讀的醫療器材管理法,確立了醫療器材獨立管理機制,提升民眾使用安全;健全政府對醫材的溯源、流向及使用的管理機制;奠定整體醫材產業發展的基礎。… 更多 另外,醫療器材當中有一大部分屬於像輪椅、爬梯機、移位機等改善、維護身體功能、促進活動參與的生活輔具。為了讓生活輔具在管理及運用上與高風險等級醫材有明確的區分,因此我們在第三條第二項載明這些輔具可免列為醫療器材的品項。但免列以後該如何管理生活輔具則是我們下一步要面對的問題。 為協助承接政府輔具評估、租借、維修的非營利組織了解新制度,我也提出附帶決議,要求衛生福利部在本法公告後一年內,積極輔導,讓非營利組織了解並遵循新的法規與行政管理流程。 謝謝本院委員及衛生福利部的支持,在醫療器材公會全聯會殷切期盼下,相信醫材法三讀,將更有利於相關醫療器材產業的發展與民眾的健康權益的保障。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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