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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致政粉絲團, 新北市。 104,559 個讚 · 6,133 人正在談論這個。埔墘後埔服務處 220新北市板橋區民安街32號 (02)2962-2366 溪崑浮洲服務處 220新北市板橋區存德街76號 (02)2675-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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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責任險不保險?】
各位朋友在購物時,是否時常看見以下字樣:「本產品投保__千萬責任險,請安心使用」?您是否知道,當產品出現問題時無法如標示全額理賠?廠商片面揭露資訊,顯然成為消費陷阱,誤導社會大眾;政府部門權責不清, 遲遲無法妥善處置。
我認為廠商應清楚標示產品責任險的特性,不該只是產品促銷標語。在此呼籲政府部門應更加積極主動保護消費者權益,我也會持續關注處理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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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產品投保?千萬責任險,請安心使用。」
產品責任險 = 廣告 = 消費陷阱 ?
2016.5.12立法委員羅致致產品責任險記者會新聞稿 今(5/12)早上立法委員羅致政召開記者會,踢爆生活中常見食品、商品包裝上的「投保數千萬責任險,請安心使用」,其實涉及標示不實,可能成為消費陷阱。誇大的保險金額,看得到不一定賠得到。 羅致政表示,通常業者標示的「千萬責任險」是保單的總額,單一傷亡事故案件其實金額介於50萬~100萬左右。產品責任險變成廣告、購買保證,讓民眾誤以為有保險公司的高額背書,使用產品一定有效果也不會有問題。產品責任險的誇大不實表達,最後保障是業者,不是消費者。而實務上,保險公司也將舉證責任歸給消費者,消費者舉證不易,如同小蝦米對抗大鯨魚,常常無法獲得理賠。並以日前社會關注的「嬰兒床圍致死案」為例,邀請該案委任律師現場說明,床圍案件後過世男嬰的父母對業者提出訴訟,最後發現床圍標示3000萬元的責任險是總額,其實每一傷亡案件最多賠償100萬元。 金管會保險局黃鳳茹科長表示,一張產品責任險的保單,至少有「每一個人傷亡」、「每一事故傷亡」「每一事故財務損失」及「保險期間內累計最高賠償金額」4項保額金額,為求宣傳效果,廠商常以最高額的「保險期間內累計最高賠償金額」來做為安全性訴求,但實際上,「每一個人傷亡」才是個別受害人實際可以獲得理賠的最高金額。 羅致政表示,調查發現,消保官於民國95年就針對「產品責任險」問題,找齊經濟部商業司、金管會保險局討論如何解決標示不實的問題。當時已研擬出一套產品責任險的標示範例,然而現在市面上大部分業者卻還是以總額「投保?千萬,請安心使用」表示。 對此消保官張羽伶表示,會再密切督導主管機關。經濟部商業司蕭旭東科長則表示,產品責任險非政府規定之強制保險,如果真要列示,也需標明清楚、正確,讓消費者獲得正確資訊。否則觸及標示不實,經濟部將可以商品標示法第6條處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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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羅致政粉絲團
    產品投保責任險 標示文字誤導消費者可裁罰-自由時報
    http://m.ltn.com.tw/news/life/… 更多breakingnews/1693839

    商品標責任險、請安心使 若誤導可裁罰-聯合影音
    https://video.udn.com/news/488824

    商品標示千萬保險請安心使用 經濟部:恐造成消費者誤解-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512/859487/

    產品責任險標示不實 立委籲管一管-中央通訊社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605120254-1.aspx

    標示不實成消費陷阱 立委羅致政開記者會-中時電子報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512003893-260405

    產品責任險標示不實 涉違商品標示法-中國廣播公司
    http://www.bcc.com.tw/newsView.2808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