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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秉叡, 新北市。 108,542 個讚 · 3,304 人正在談論這個。顧臺灣,會做事! 繼續衝、繼續拼, 新莊持續向上!台灣繼續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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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議長李全教涉 #當選無效案,歷經13個月的審理,才在105年1月21日宣判(103選字31號),民進黨立委吳秉叡表示,李全教顯然在拖延審理進度,台南地院居然對外宣稱,「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此類官司應於 #6個月內審結 只是「訓示規定」,這種無視法律規定的態度,應直接移送法官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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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秉強調,選罷法這項規範是強制規定,絕非法院能夠任意解釋,之所以規定必須6個月審結的原因是民意代表及行政首長有任期,法院若不集中審理、快速審結,是不是暗示可以濫用迴避制度違法當完4年任期?
 
今天先告法官的配偶獲得迴避程序時間,下次再告法官的爸爸或媽媽,待迴避幾輪,任期也結束了,這樣國家的權益怎麼辦?司法的正義怎麼辦?人民的感受呢?
 
台灣的司法讓民眾無法信任,不是沒有原因,實在太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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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全教賄選官司拖13個月 吳秉叡要求將法官送評鑑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台南市議長李全教涉賄選案,歷經13個月的審理,才在上週宣判。民進黨立委吳秉叡表示,李全教顯然在拖延審理進度,台南地院居然對外宣稱,「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賄選官司應於6個月內審結只是「訓示規定」,這種無視法律規定的態度,應直接移送法官評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審查司法院決算。曾任法官的吳秉叡指出,「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選舉罷免訴訟應在6個月內審結;當事人雖然可以聲請迴避,但「民事訴訟法」也有但書,該聲請顯係意圖延滯訴訟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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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吳秉叡
    附註
    【裁判字號】 103,選,31
    【裁判日期】 1050121
    【裁判案由】 當選無效
    被 告 李全教… 更多
    主 文
    被告就民國一0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舉行之臺南市第二屆直轄市議員選舉之臺南市第八選區(玉井區、左鎮區、楠西區、南化區)議員選舉之當選無效。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