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一點靈專欄─貨拉不回又不付款,物流倉庫聽誰的?】
買方時常為了確保生產所需數量龐雜的原物料、零組件供應無虞且方便取貨,但又不想預付貨款、負擔倉儲管理費用及風險,因此要求賣方依其Blanket Order (總括訂單)或Frame Order (框架訂單)先交貨到指定物流倉庫,再依實際需求簽發正式採購訂單(Purchase Order)後取用料件,取用後才算完成正式買賣交易,也才有給付貨款義務。這樣的交貨模式衍生了許多潛在風險,業者不得不慎,該怎麼妥善處理?請看法務長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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