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賈桃樂JobTaole 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Yangmei, T'Ai-Wan, Taiwan 。 166,154 個讚 · 630 人正在談論這個 · 3,583 個打卡次。賈桃樂是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的代言人,台語叫「呷頭路」,除了協助民眾就業,也祝福大家順利呷頭路!
貼文
#賈桃樂讀報【從媒體超時看《勞基法》工時規範】 《勞基法》基本的工時規範,是每日「正常工時」可由勞資雙方約定,最長不能超過8小時,超過這個「正常工時」的時間,稱為「正常工時延長」,也就是俗稱的「加班」,就要給付加班費,兩者合計,一天不能超過12小時。 聯合報傳出計畫以每日「8+4」小時,與外勤記者約定工時,「8」指的是「工作時間」,而「4」則是「休息時間」。不過這個計畫,後來修改為「8+2」。… 更多 無論「+4」或「+2」,都是把「休息時間」鑲進記者一天從開始工作,到結束工作的時間裡面;利用《勞基法》未明確規範「休息時間」是否計薪的模糊空間,造成有10或12小時的工時紀錄,卻不須給付加班費的狀況。 📢 📢 📢 快來留言和大家一起討論對於各行各業工作超時的看法吧~ #勞基法 #記者 #工時
超連結 EVENTSINFOCUS.ORG

記者忙盲茫一》勞檢過後 工時規範啟動 | 焦點事件

今年(2015)4月,北市勞動局針對轄下媒體一連串的勞動檢查,違法現象嚴重,記者工時過長問題引發關注;各媒體為應付勞檢而調整制度,激起形式不一的反應。此外,勞檢引發「《勞基法》工時規範缺乏彈性」,甚至「侵害新聞自由」的批評,而外部力量介入,難以在日常維持勞動權益,勞檢後,東森電視台與自由時報工會相繼成立,新一波記者捍衛勞權的集體行動方興未艾,這個系列,希望從四大報系的勞權、工會,以及勞檢引發的辯論,探討這幾個層面的問題。
留言
  • Guan Min Chen
    有用嗎 本來月休六天變五天 不要?那就8天每天多加班兩小時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