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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玉琴, 台北市。 5,617 個讚 · 2,316 人正在談論這個。吳玉琴第九、十屆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為社會福利(老人福利、長期照護)專業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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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意定監護的三讀,是我國因應高齡化社會來臨,所建構最重要的法律制度。 現行的監護制度,是當自己失能後,才由法院來選定監護人。
但”法官難斷家務事”,在家事法庭時常上演”爭相當監護人”或”沒人要當監護人”的情形,其實,最清楚誰來代表本人最佳利益的人,就是自己。 “意定監護”就是讓還沒有失能、失智的人,
可以預先以契約方式和受任人約定,
當自己發生符合民法規定意思表示能力受限時,
由法官指定這位受任人為自己的監護人。… 更多 目前我國每年新增六千多件監護宣告聲請。
意定監護制度除了可以尊重受監護人意願,
也可以節省法官許多耗時又燒腦的調查。 我在這邊向大家呼籲:「要佇知人的時陣,決定自己的未來」。 謝謝”智障者家長總會”二十多年來持續關注並倡議這個修法議題,也要謝謝許多參與研究的民法學者,包括:鄧學仁、戴瑀如、黃詩淳、林秀雄、周世珍等教授,及精神科吳建昌醫師。 感謝法務部陳明堂次長和戴東雄大法官共同召集無數次法案研修會議,以及法律事務司所有辛苦的幕僚同仁。謝謝大家! 📌因應高齡化 立院三讀成年人可訂契約意定監護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1905240183.aspx 📌民法部分條文修正三讀通過 自己的監護人自己選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524003741-260402 📌民法意定監護三讀 法務部:尊重本人自主意思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832721 📌高齡化社會監護人也要能自己選 立院三讀成年人意定監護條文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9-05-24/25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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