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高金素梅(吉娃斯.阿麗), 台北市。 214,576 個讚 · 18,040 人正在談論這個。立法院第十屆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
貼文
文資法審查尚未實質討論到原住民族相關條文,但是我們的共識是很清楚的,原住民族文化與漢族文化的差異性是顯著的,我們希望賦予原民會責任和預算來落實原住民族文化資產的保存工作。
http://titv.ipcf.org.tw/news-20663
超連結 TITV.IPCF.ORG.TW

文資法修法初審 原民文資定義未獲共識

文化資產保存法多年未修,欠缺對原住民族文化資產的合理規範,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8號初審,審到第三條有關有形和無形文化資產定義,立委高金素梅提案修正,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中央主管機關應由文化部改為原民會,並寬列預算,要跟原教法一樣,不得低於百分之二,並進一步訂定原住民族專章,才有效避免爭議產生。(立法委員高金素梅泰雅族:有非常多它不是它不屬於歷史建築也不屬於古蹟它反而是一種文化傳承的地方那在裡面我們就找不到可以定義的部分所以其實包括我們的巫師很難用他們現在既有的文字來形容所以呢我們就建議是不是在第三條或者是第四條增列我們原住民的專章中央那個主管機關原民會要納進來)而立委高潞‧以用認為,母法第三條…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