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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金素梅(吉娃斯.阿麗), 台北市。 214,576 個讚 · 18,040 人正在談論這個。立法院第十屆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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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9外交國防委員會質詢-國防部
要求廢除(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第五條不合時宜規定之山地管制區劃設與山地清查工作,落實憲法保障族人生活與通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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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高廣圻部長。 部長,是否可以請你說明一下,何謂「動員戡亂」?
維基百科:動員戡亂,指於戰爭或者緊急狀況時,公家動用全部人員及資源以支援國防軍事活動,用以平息叛亂。… 更多
台灣現在還在動員戡亂嗎?雖然81年修正了國家安全法,把動員戡亂的字眼拿掉了,但是條文內容都沒有修正。其中第五條規定:(如下) 因為這樣,所以警政署到現在都還要配合國防部搞「山地清查」,造成部落居民生活上極大的困擾,什麼叫山地清查?警察在林班地界線紮營,族人採野菜被抓,警察跑到部落居民家裡翻冰箱,要看有沒有獵物。
還有呢?我們部落的檢查哨,因為國安法劃定山地管制區,所以警政署要設檢查哨攔檢、登記身分資料。 部長,這件案子本席在上一屆已經質詢過內政部,內政部配合檢討,在104年11月2日和12月31日,兩次行文給國防部,你們到現在毫無回應。部長,你知道這件事嗎?現在是什麼時代了,國防部可以用國家安全的名義限制居民的自由嗎? 國安法第五條的立法理由說明的很清楚:海岸、山地及重要軍事設施地區,均為「敵人」破壞或刺探之目標,事關國防安全,爰於第一項明定為確保海防及軍事設施安全並維護山地治安,得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指定劃為管制區,並公告周知。 部長,本席會針對修正國安法第五條提出修正案,在此之前,國防部要多久時間檢討山地管制區? 民國76年制訂「國家安全法」
原版本第一條開宗明義說明:「動員戡亂時期」為確保國家安全,維護社會安定,特制定本法。
民國81年修正後,把「動員戡亂時期」從條文中刪除,但第五條條文卻沒修正。 第五條
為確保海防及軍事設施安全,並維護山地治安,得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指定海岸、山地或重要軍事設施地區,劃為管制區,並公告之。
人民入出前項管制區,應向該管機關申請許可。
第一項之管制區,為軍事所必需者,得實施限建、禁建;其範圍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及有關機關定之。
前項限建或禁建土地之稅捐,應予減免。 第五條立法理由:
海岸、山地及重要軍事設施地區,均為敵人破壞或刺探之目標,事關國防安全,爰於第一項明定為確保海防及軍事設施安全並維護山地治安,得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指定劃為管制區,並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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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李詩偉
    親愛的部長⋯動員戡亂是行政命令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