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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com 聯合新聞網, 新北市。 2,489,232 個讚 · 458,037 人正在談論這個 · 305 個打卡次。【觸動未來 新識力】 提供即時新聞以及豐富的政治、社會、地方、兩岸、國際、財經、數位、運動、NBA、娛樂、生活、健康、旅遊新聞,以最即時、多元的內容,滿足行動世代的需求。
貼文
猜唯一解:畫紅線,大家都不要停🙃
超連結 UDN.COM
住戶貼紙條要他移車 他不爽Po網問「買一樓送車位?」
住新北市中和路的吳姓車主指控一樓住戶習慣「占地為王」,將家旁邊的路當自己停車場,他日前停車竟被對方貼紙條要求移車,火大報...
留言
Maria Wang
@{Ben Ben} 噗,怎麼了嗎?我順著你的邏輯欸,買一樓好可憐唷,還要承受噪音空汙,所以其他層住戶應該要感謝一樓呀顆顆,難道不是ㄇ?
Ben Ben
@{Maria Wang} 你最好都跟一樓講大家都別想停
Ben Ben
@{潘貝兒|100015632641748} 只要你那棟也屬商辦,你也能開店面勒!
Maria Wang
@{Ben Ben} 噗,樓上住戶應該要每月繳錢給1樓,感謝他們吸收噪音空汙,好犧牲唷顆顆
潘貝兒
@{Ben Ben} 那請問,一樓可當店面使用,那要怎麼說咧....
Lien Cyrus
@{侯國祥|100002027259827} 你買一樓了嗎?
丁文博
@{Ben Ben} 你可以不要買一樓
或是把公有地也買下來這樣才有理有據!
這不是常識嗎?
Spencer Huang
@{Ben Ben} 不只三重...所有地方都是
Ben Ben
大家一起檢舉吧!
Spencer Huang
@{Ben Ben} 是也不會啦,大家都一樣難啊,阿馬路就不是我買的咩..
Ben Ben
那我要去當檢舉達人,三重三民路巷內一堆一樓住戶不讓別人停車
Ben Ben
@{Spencer Huang|spencer.huang.73307} 好犧牲
Spencer Huang
@{Ben Ben} 我家一樓門口還不是給大家插機車停,自己到處繞找車位... 沒什麼優先使用權這種東西啦,誰到誰停就這樣
Ben Ben
你們誰家住一樓的
彭正才
@{Ben Ben} 要不要住4樓比較便宜
Ben Ben
我覺得盡然 住一樓沒有優先權,那全國就開放或禁止門前停車公告,不要有些霸占有些又......
瑋許
@{Ben Ben} 爬五樓身體好
鄭博元
@{Ben Ben} 買貴請找賣家!
林昱翔
@{Ben Ben} 你的合理化還真透徹
侯國祥
Ben Ben 奇聞共賞的留言,意思是你買一樓很貴,所以需要其他住戶就要讓你車位?
楊志偉
@{沈墨|100077375564226} 台南是台南,我住台北,台北的事不需要台南人操心
沈墨
台南的住家都停自家對面公園周邊,不用錢…🤭🤭🤭🤭🤭
Surf Jay
@{劉紹偉|100010306636981} 申請沒那麼容易
一樓不答應就很難畫成
竹湘欞
@{文安} 如果礙著我,我會阿,你不知道被檢舉,清潔隊會來運走嗎?還要收取費用
文安
@{竹湘欞|100002186737525} 就等你檢舉吧!😅
竹湘欞
@{文安} 是沒被檢舉而已吧
Jane Ku
@{文安} 沒錯都是如此
李帥
@{林榮源|100009003419711} 你沒看到我主張畫紅線,大家都不要停,設停車場是政府的工作,幹嘛委屈一樓住戶犧牲自己家門口給別人停,將心比心。
林榮源
@{李帥} 將心比心,沒有人開車出門,會自帶停車位的,你出門停車,除了停車場以外,很多時候是會停在別人家前吧?既然會停別人家前,自己家前就不讓人停,有道理嗎?
邱達達
@{李崴宏|100005474701845} 畫紅線的話政府又差,除非是畫格子收錢,用車人輸。
Tommy Lee
@{楊珍} 人家買一樓花的錢多,怎麼能跟二三樓一樣
徐權邁
@{嚴志傑|100010459181993} 一樓住戶可以申請劃紅線,誰也別停
賴建昌
@{嚴志傑|100010459181993} 那也要你有兩輛車
楊振僑
可以圍阿
剩下的寬度還夠通行就可以了
而且既成道路是指可以通行不是可以給你停車
韓忠偉
@{Buzz Lightyears} 很難精準的去解釋法規,相對提供給人車通行是否包含免費停車或不特定事情這就要法官解釋了。
Buzz Lightyears
@{韓忠偉} 不好意思,您方便解釋一下為什麼是針對無尾巷?剛看上面貼的法條沒有說針對無尾巷的部分耶。而且影片中員警也有說已經變繼成道路不是?
竹湘欞
@{韓忠偉} 那你就圍看看嘛,看是你懂、還是口袋懂阿,錢多你就去跟官鬥阿,無尾巷反倒是常有人被圍,差別在特定、不特定
韓忠偉
@{竹湘欞|100002186737525} 那是針對無尾巷 不懂不要裝懂
竹湘欞
@{韓忠偉} 你去大法官釋字400號吧,圍起來就依道路交通相關法處罰,如果可以圍,那大家都沒路可走了.....既成道路為有「公用地役關係」的道路。地主擁有道路的所有權,但使用權卻屬於公眾,供一般民眾通行。自家土地一旦被認定為既成道路,地主要拿回土地使用權,得先跟當地有關單位提出申請,若有挖路、建築、阻擋通行等行為,地方政府經民眾檢舉,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市區道路條例第33條開罰。
韓忠偉
@{竹湘欞|100002186737525} 是真的可以圍起來,圍起來後寬度可以供車輛通過就可以。
竹湘欞
@{韓忠偉} 就算是,也沒辦法,稅你照樣要繳,但只要被政府鋪上柏油變成既成道路、公有公共設施,那就是大家皆可停,不然請他圍起來,試看看啊?..大法官的解釋,政府最大,你拿他沒則
顏肇堅
韓忠偉 雖然是一樓產權但是已成為既成道路公共空間,屋主無法主張所有權,這是政府便宜行事掠奪人民財產的歷史共業
林榮源
@{Freeair Wang|100014660354222} 公寓頂樓是公共空間哦!不是一般人認為的是頂樓住戶的!
Leon Wu
@{黃崇鐵|100016208649722}
林紹麟
@{黃崇鐵|100016208649722} 可以啊!!! 趕快劃紅線!! 方便進出
Freeair Wang
土地持分是公寓共有的,停車位應該每層樓共用,停了40年,要把這40年的停車費繳給樓上平分吧
丁文博
@{Freeair Wang|100014660354222} 這樣公寓一樓住戶可以收大門過路費
要進出要收錢因為大門是一樓的不然買一樓要幹嘛哈哈
Freeair Wang
@{黃崇鐵|100016208649722} 真的過份
就像公寓屋頂平台一樣,本來就是頂樓在用的,其他住戶怎能隨便進出上去曬衣服
要將心比心一下
丁文博
@{黃崇鐵|100016208649722} 可以啊!不然呢?
公有地就是可以大家停
遵守不成文規定才是可恥的
林紹麟
看馬路跟水溝!!! 公共水溝不會弄到私人土地
盧瓊芳
我之前的家是2樓,這塊地就是1.2樓共有(有權狀),因為重蓋前1.2樓是原始地主...不過也都1樓霸佔著用。
蔡建民
@{陳泰宏|team.jc.engin} 剛剛搜尋到這篇,給您參考
https://m.facebook.com/groups/2243985275691596/permalink/5196423513781076/
蔡建民
@{陳泰宏|team.jc.engin} 未必,要調資料才知道
陳泰宏
@{蔡建民|mingetw} 私人土地?是有可能喔!但是不是一樓獨有,是整棟樓共有的喔!
Surf Jay
@{陳筱楓|100010509822991} 申請沒那麼容易
一樓不答應就很難畫成
林紹麟
@{張智程} 直接畫線就好!! 可以停的都劃白線啊
沈開木
@{udn.com 聯合新聞網|myudn} 土地所有權狀除了含有建地.前後左右尚有共份土地,應是整棟共有的,一樓使用其實已經佔用了樓上的權利。
郭豐仁
國民素養的問題……
停40年佔用道路,就罰40年每天一張單,國庫就有錢可用了……
余東寧
這種人 多了
林振裕
要看土地是否是政府公有地,如果是住戶或私人持有,是不能畫紅線的。
温雲鶴
這一看就知道是綠營的支持者
余勁緯
全國巷內1樓住戶除了出入門口和申請合法車庫外,全劃設機車格,和紅線最公平。
余勁緯
全劃車格收費或紅線禁停。除非自家1樓申請車庫,門口就會劃紅線停放拖吊和900罰單。
廖介爽
來亂的
Jason Chao
台灣最美麗的風景……鴨霸!
John Lin
申請紅線就好囉
張洪源
劃紅線都不用停啦
朱子淞
這還不簡單
Fai Lam
還是那一句⋯先罰他這麼多年的違停費⋯XD
Crow Wu
畫紅線都不要停
岳羣
是屬於自己產權圍起來˙無爭論異議˙外人不會侵入。
水溝蓋外是ˋ公共ˊ道路
人人皆可使用。
Huang Feng Chi
拆圍牆做車庫
劉紹偉
畫紅線 誰都不能停!
文安
太多1樓住戶都認為門口也算他的地,就算不停汽機車,也拿來種花或是放花圃或是放雜物堆。
李帥
將心比心啦,如果我是一樓住戶我一定會這樣想,我沒有優先權的話,那就畫紅線,大家都不要停吧。
李崴宏
別爭了,最後還是政府贏
楊珍
多少一樓都是這種心態,要都更什麼的也是一樓問題最多!!!
嚴志傑
遇到這種不講理的人,要是我就把車一直停這不移了,跟他耗,氣死他
韓忠偉
查後原來真的是1樓住戶的產權,新聞媒體還是要查證啊,不是只從網路挖資料來報啊。
黃崇鐵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將心比心……那天換你買一樓門口車位就讓我來停可以嗎。
蔡建民
老舊公寓前,可能真是1樓的私人土地,要調閱資料看看
Ching Yang Shih
嘿啊!紅線畫一畫咩
陳筱楓
正解:
申請紅線
大家都不用停
張智程
政府應該要利用新模式重新丈量全國土地了。套用實名制的系統,將公有私人的土地分類界定好,然後貼好qr-code或條碼,讓民眾找車位時可以嗶一下就知是否私人土地可不可以停了。環保局要清除路障時,也可以嗶一下就直接清走少爭議了。😆😆😆
udn.com 聯合新聞網
好啦都不要停了
Ben Ben
個人覺得買一樓很貴,門前應該有權先使用,不然噪音空污為什麼一樓要承受,我家住社區大樓,只覺得好好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