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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林奕華, 台北市。 51,685 個讚 · 2,925 人正在談論這個。您好,我是台北市大安區立法委員林奕華。 如有需要奕華的地方,歡迎來電 電話:02-2700-3663 奕華服務處地址:10665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133號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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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文化部針對藝文產業從業人員擬具定型化契約範本,並對公視8萬多筆資料遺失提出具體改善做法‼️
🔺5天前在「初擁」拍戲現場發生攝影師與收音師不幸墜谷之意外事件,引發許多演藝同仁出面為工作人員發聲,希望重視劇組拍攝安全,但「超時、不重視公共安全、甚至人員過勞」,都是劇組常見的事!我身為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特別在今天議程加上專題報告,希望 文化部… 更多不要置身事外,應對外宣示,跟所有的文化藝術工作者站在一起,維護他們的權益! ‼️勞動部在108年做了「電影電視從業人員職業災害預防研究」調查研究,其中訪查20個拍攝現場,也很清楚的寫出來「現場危機」的幾種情況:
🔴「未做高處作業防護措施」
🔴「高處作業未做隔離護欄與防墜網」
🔴「工作人員未著涉水救護裝備」
🔴「現場未有合格的救生人員」 據了解,勞動部去(110)年還出版「電影電視從業人員現場設施改善輔導與成果應用研究」與「影視安全衛生宣導手冊」,難道這是做給自己看還是做心安的嗎?如果已徹底落實,也許這次意外就不會發生。 🔥要真正保護電影電視或是眾多藝文工作者之工作安全,就應該落實在契約內容中,文化部應該和勞動部共同擬定不同類型的定型化契約範本給從業人員參考。一般藝文工作者不太了解勞動權益或職業安全問題,因此未能透過契約來保障工作相關權益,今天部長答應3個月內完成此項要求。 ✅奕華要求:
1️⃣文化部3個月內與勞動部、相關民間團體共同研商,擬具符合電影電視等不同文化藝術從業人員特殊需求之定型化契約範本,並上網供相關人員參考。 2️⃣另外,針對公視新聞8萬多筆資料遺失的事件,應該要給外界清楚交代來龍去脈,1個月內向教文委員會提出調查報告、懲處名單、廠商求償等後續作為,以及提出日後將如何改善、精進內部資訊安全管理之具體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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