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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林奕華, 台北市。 51,685 個讚 · 2,925 人正在談論這個。您好,我是台北市大安區立法委員林奕華。 如有需要奕華的地方,歡迎來電 電話:02-2700-3663 奕華服務處地址:10665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2段133號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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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酒駕修法三讀,結果卻令人遺憾⚠️ 🔴別讓酒駕悲劇再次上演!酒駕零容忍一直是全民共識,更是奕華努力的目標!今日雖三讀通過行政罰及刑罰部分條文修正案,修法卻無法一步到位,許多民眾紛紛打電話到我辦公室表示無法接受! ✅相關修法如下:
📌只要有酒駕行為,最重可判3年!
📌酒駕肇事,罰金最高可罰300萬!
📌 10年內2次酒駕則為累犯!
📌累犯公布姓名照片和違法事實 !
📌酒駕同行乘客連坐罰最重罰1.5萬元!… 更多
📌酒駕者重新考取駕照應裝設酒精鎖! 🔥酒駕已造成許多幸福家庭支離破碎,江啟臣委員和我共同提案要求 #沒收酒駕肇事駕駛人交通工具 ,本次修法和上一屆一樣仍無法突破。今日三讀通過條文實在太輕微,真能嚇阻酒駕嗎?以民進黨在立法院人數優勢,若要嚴懲,修法其實非常容易!蔡政府說好的酒駕零容忍,根本就是又在打假球! ‼️還有另一個更嚴重的問題在於,罰則修法修得再重,司法單位真的敢以最高刑罰予以處罰嗎?就沒收犯罪工具而言,現階段刑法已有相關條文,只要把酒駕者之交通工具當成犯罪工具即可沒收,但法官卻不以這樣的觀點予以沒收酒駕者交通工具。試問大家,因酒駕行為致人於死,酒駕者之車輛難道不算犯罪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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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啟臣
    酒駕零容忍,修法要完整!